1月11日,省国资委一级巡视员彭向峰一行到苏豪控股集团调研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集团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刘长春出席会议。
刘长春介绍了苏豪控股集团法治工作整体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内控制度体系化建设,集团对重组整合后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以全新的制度管理体系助推苏豪高质量发展。二是合规管理贯穿始终,通过法律合规审核、业务评审、投资管理等具体制度规范,多措并举推动集团风险合规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三是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明确要求集团所属重要子企业设置风险管理部门或相应部门岗位,并通过具体的工作细则进行制度保障,确保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相关负责同志向调研组详细汇报了各自工作条线上风险管控体系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并交流了如何在不同管控视角下实现多维管控成效目标的经验。
彭向峰对苏豪控股集团在内控、风险、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有效执行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风险管理,特别是对风险事件的处置,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风险事件的处置责任落实到人,针对特别复杂或者特别重大事项,还应当成立工作专班。二是在风险事件化解过程中,要对事件进行全面复盘,确保查清、查全风险事件发生过程和原因,针对性制定风险事件处置方案。要充分发挥纪委、审计、法务等部门的协同作用,多角度、多渠道听取意见,确保处置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要全面梳理风险点,确保管理制度和应对措施完备有效。完善体系是基础,压实责任是重点,提升能力是关键,要通过具体事例举一反三,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四是加强工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化解风险。省国资委会从出资人角度出发,在风险事件的处置过程中给予协同帮助,企业要加强与省国资委的沟通,共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省国资委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处长高钢军、副处长袁江,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重要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